
《工友问答:八小时以外受不受法律保护?》
最近有工友留言:
“在以色列,我们工人不是每天都说工作八小时吗?那八小时以内受法律保护,八小时以外还受保护吗?”
一、关于“八小时”的基本概念
1. 在以色列,《工作与休息时间法》(חוק שעות עבודה ומנוחה)规定了**标准工时**:每天不超过8小时,每周不超过42小时。
2. 这个“八小时”是法律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上限。雇主必须按规定支付至少基本工资。
二、八小时以外是否受保护?
1. 加班保护:超过标准工时的部分,就是加班。法律要求雇主必须支付加班费:
前2小时加班:按正常小时工资的125%支付;
再往后的加班:按150%支付。
2. 休息权利:工人每工作6小时以上,必须享有至少半小时休息;每天工作必须保证有11小时连续休息;每周至少要有36小时休息(通常是周五傍晚到周六晚间)。
3. 工伤保护:如果工人是在雇主安排的工作时间、工作地点受伤,不管是不是超过8小时,依然属于工伤,受国家保险(Bituach Leumi)的保护。
三、需要注意的情况
1. 如果是自愿加班,必须有雇主的同意,并且也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资。
2. 如果超过八小时是“被迫加班”,而雇主不给加班费,这是违法行为,可以向劳动法院或劳工部投诉。
3. 八小时之外的时间,如果工人因私人活动受伤,通常不算工伤,不在劳动法保护范围内。
“八小时”是标准工时的基准,但并不是说八小时之外就没有保护。超过八小时的工作,只要是合法安排,依然受到加班工资、休息时间和工伤保险等方面的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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